实行会员制管理
1 . 会员对象:
认同理念,遵守章程。
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、热爱团体行动。
2 . 会员类别
由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组成。
个人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,企业会员以单位名义加入,派代表参加活动。
3.各地工作站设特邀理事,由关心和支持工作的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社会团体、知名人士组成。
4.对会员实行入会、退会自愿的原则。企业会员单位加入,须提出申请,填写登记表总部批准。
4.1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。
5.会员有下列行为的,站长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:
5.1 会员从事违法经营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。特邀理事、荣誉理事触犯刑律,被判处刑罚的。
5.2 企业会员单位连续二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。
5.3 有抵毁本网的言行,给本网带来不良影响的。
5.4 有其它损害本网行为的,取销会员资格的由站长作出决定。
6 .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6.1 有权参加本网各站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,享受为会员提供的各项服务及积分奖、分红报酬。
6.2 有权对本网的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。
6.3 企业会员由单位委派理事和特邀理事
7 .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7.1 企业会员每年应向本网缴纳一次会费,缴纳数额由本网和各站长会议决定。
7.2 会员应遵守章程、执行组织的决议、承办委托事务、维护本网声誉的义务。